半岛网页版受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和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和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LTGX2024-CK05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一(污泥处理处置):
标段一预算金额:暂定2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单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污泥处理处置 | 暂定3600吨/年 | 详见第二章 | 208元/吨 | 否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段二(污泥运输):
标段二预算金额:暂定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单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其他服务 | 污泥运输 | 暂定3600吨/年 | 详见第二章 | 每吨2.5元/公里 | 否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一(污泥处理处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提出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内容承诺。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具备地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内容、干化湿污泥等)及有相关内容的排污许可证;或者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污泥及处理处置的文件。处理处置单位位于茂名(市)地区外的其他(市)地区必须有其当地(地区级)污泥主管部门接收异地污泥的文件批复等。
标段二(污泥运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提出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内容承诺。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请联系黎生 13360741168)
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2号宏丰商业广场五楼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到半岛网页版领购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件等相关证明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0分(北京时间)(注9时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截止及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2号宏丰商业广场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半岛网页版官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603房
联系方式:0668-51834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半岛网页版
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2号宏丰商业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黎先生 0668-222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