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易地扶贫搬迁33万人 建房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平方米,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原则上不再设置集中安置点
今天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我省将对“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将在进一步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程度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搬迁进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考虑到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安置地在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可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生产附属设施用房,增加面积建房资金由县(市、区)统筹解决,不得由搬迁户负担。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的最低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各县(市、区)必须根据当地实际和不同安置方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得出,不能因搬迁加重贫困人口负担。
优化搬迁地点和安置方式。坚持小集中、就近安置为主,以业定搬、以产定搬,确保搬迁后能脱贫致富。集中安置区要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和就业容量,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就业容量较大的区域实施,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原则上不再设置集中安置点。分散安置要杜绝单门独户,做到几户适度集中,以节省用地、方便生活。
集中安置项目的选址、规划布局、住宅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技术导引》的相关要求,不得超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也不得随意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交房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