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四项制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职
2015年5月,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比对检测制度、检测前告知制度、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监理月报制度(简称 “四项制度”)。这意味着,从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前到检测中,再到检测后,都有严格的管理标准,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比对检测制度:使用单位必须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在此基础上,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另委托与之不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检测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抽取一定比例实施比对检测,比对检测结果纳入对检测公司检验行为的评价。通过比对检测,能及时有效地发现检测公司是否漏检、错检,是否认真履职,从而杜绝虚假报告的出现。
检测前告知制度:在设备安拆、检验检测前一个工作日,使用单位要主动向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告知,安监站将安排监督员对安拆、检验检测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确保重点环节可控。
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时,检测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需将检测过程和重点部位检测情况的影像资料留存,以备安全监管部门随时进行抽查、核实。该制度主要目的是:督促检测单位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规范认真进行检测,防止检测单位检测走过场、错检、漏检的情况发生,同时,防止个别责任主体只盖章签字,不参与设备管理。
监理月报制度: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的增减数量、运行情况、安拆及检测时图片按要求上报给安监站,确保监理单位在设备管理中做好旁站,履行安全职责。
二、开展监督检测、飞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监督检测:安全监督人员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起重机械,报请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及时进行检测,再依据检测结果判定该设备是否带病运行、责任主体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飞行检测: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采取不提前通知、不具体指定哪一台建筑起重机械,到施工现场后再按比例抽检。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不少于一次飞行检测,飞行检测的数量不少于设备总数的40%。飞行检测的主要目的是: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带病运行等。
通过监督检测、飞行检测能及时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发放铝质使用登记牌,实现全员参与管理
2016年6月8日起,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率先在行业内发放铝质标准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该登记牌采用铝制,蓝底白字,并在右上角附有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
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直接获得该设备的产权备案证号、检测日期、所在项目及发证日期等关键信息,实现了全员参与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建筑起重机械套牌等乱象的发生。
四、建立QQ群,实现设备管理信息实时共享
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备管理科把在长沙县开展租赁、安装、检测业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入同一QQ群。要求各单位在开展业务时,将现场工作图片及时发至群内。若在安装、顶升加节、拆除时存在或发现安全隐患,还须单独反馈至设备管理科室。通过这种方式,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可以及时掌握设备安拆、检测等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处理。